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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政策
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政策享受期限
納稅人在2021年12月31日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政策辦理方式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享受本項稅收優惠的,自主申報,無需備案,由其留存《就業創業證》備查。
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計算
創辦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他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其所屬行業符合其他有效稅收優惠政策的,可按規定享受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文章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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